【2018新韻之聲詞曲創作甄選計畫】
壹、計畫名稱
2018新韻之聲詞曲創作甄選計畫
貳、製作目的
推廣台灣原創合唱作品,積極與國內優秀作曲人才合作,厚植實力。為鼓勵新生代作曲家持續創作具原創性之合唱作品,並藉由徵件拓展本土音樂藝術性與多元性,提升我國合唱音樂創作水準,特規劃辦理本活動。
參、製作單位
一、主辦單位:台灣合唱協會
二、協辦單位: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
三、策劃:翁佳芬 理事長
四、製作:陳麗芬
五、企畫執行:吳彥葶
肆、企畫內容
一、徵選資格:凡對音樂詞曲創作有興趣者,均可參加徵選;參選作品限個人創作,
且須為原創並從未發表(出版)。
二、徵選內容
(一 )甄選作品分類,組別區分共6類
A. 國小童聲組
B. 男聲組
C. 中學女聲組( 國中、高中)
D. 中學混聲組(國中、高中)
E. 社會女聲組
F. 社會混聲組
(二 )甄選規則:
1. 內容:約20-60人之室內合唱作品,編制為四部混聲或三部同聲(國小組為二部童聲),
歌曲長度約3-5分鐘,限鋼琴伴奏或純人聲作品,中外文不拘。
2. 報名規定:
A. 作品應繳交電子檔及紙本總譜一份,資料限以五線譜送件。電子檔限PDF格式,
紙本需以A4(21cm×29.7cm)紙張印製,不接受手稿文件。
B. 作品上除必要之演奏文字說明外,不得於樂譜上書寫姓名及其他非音樂相關之符號,
違者取消參選資格。
C. 參選作品需附創作理念說明,不得書寫姓名及筆名。未附者視同放棄參選資格。
D. 參選者每人繳交作品不限,但不得以假名(含筆名)或假借他人之名義投稿。
E. 所創作作品之音樂部分(含曲調、和聲等,不含歌詞)限定需為獨立(個人)創作,
多人共同創作作品本次不收件。
F. 參選者需自行負責歌詞作品版權;所創作歌曲經入選之後,
其完整著作權由本會與創作者共享。
G. 所有參選作品相關資料皆不退件。
3. 報名資料:甄選一律採網路報名,並於報名期限內郵寄繳交資料,一案一份。
(地址:10486台北市松江路95-1號3樓,郵戳為憑。)
A. 參選作品紙本一份。
B. 報名表。
C. 著作權授權書。
D. 個人簡歷(300字內,格式不拘)。
E. 參選作品光碟(作品PDF檔、本報名表、個人簡歷)。
F. 列印填寫「2018新韻之聲詞曲創作甄選」甄選專用郵寄信封。
4. 各項時程規畫:
A. 報名時限:即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(六)止。
B. 入選作品發布:2018年8月10日。
C. 作品發表:2018年12月15日。
(三 )評審方式:由本會委託專家學者參與評選。
(四)獎項:各組取首獎、貳獎、参獎各一名,優選若干名,如下:
1. 首獎 獎金新台幣10,000元及獎狀乙禎。
2. 貳獎 獎金新台幣8,000元及獎狀乙禎。
3. 参獎 獎金新台幣5,000元及獎狀乙禎。
4. 優選 獎狀乙禎。
(五)發表:得獎作品由本會規畫音樂會並擇期發表;另首獎作品由本會推薦至教育部,
納入「全國學生音樂比賽」合唱類別指定曲庫。
(六)其他:
1. 作品經查為抄襲或違反本會上述規定者,參選者除應負擔法律責任之外,
將取消其入選資格並追繳獎金、獎狀。
2. 如參選作品未達水準,得經由評審會議議決變更入選人數或從缺。
3. 本簡章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隨時增補、修訂、公布。
4. 聯絡資訊:吳彥葶 02-25061197 twchoral@gmail.com